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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著读后感

名著读后感500字(十六篇)

时间:2025-10-17 作者:日记网

在深入阅读一部名著后,我们常常会获得许多启示,此时,撰写读后感显得尤为重要。那么,读后感应该注意哪些要点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500字名著读后感,欢迎大家一起分享。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小时候,最喜欢看电视里的《西游记》,看了几乎不下十遍,至今还爱看,这个寒假,我看了吴承恩写的《西游记》,不觉感叹万分!

漫漫长路,多年跋涉,师徒四人历尽九九八十一难,去西天取经。

在《西游记》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有七十二变化。在西天取经路上,悟空付出了很多,他不仅本领高强,而且机智聪明,随机应变。当师傅落入敌手,他总是与敌人周旋,其中的坎坷都一一化解,是当之无愧的大英雄。

尽管猪八戒给大家的印象不太好,但我还是要为声“冤”,首先是错投了猪胎,变得人不人,猪不猪的,到哪都吓人,尽管老猪本性贪婪好色,但他在西天取经路上帮助悟空降妖除怪,出了不少力,他吃苦耐劳,善良正直(有时还爱贪点小便宜)。

在西天取经路上,沙僧肩挑旦扛的身影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路上,他无微不至地照顾师傅,陪师傅打坐念经,任劳任怨。

唐三藏是取经人的核心,本着一颗慈悲之心,他经历了14年,风餐露宿,任何磨难都无法打倒他西天取经的决心。

唐僧师徒不畏千辛万苦,历经种磨难依旧不放弃,直到取得真经。

奔流的河,如果没有暗礁的阻挡,就无法激起迷人的浪花;羽毛丰满的小鹰,如果没有暴风雨的搏击,就无法实现展翅高飞的自由;人的一生,注定要经历风雨的`洗礼,才能“长大”。

人生就像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而苦就是磨难的滋味,只有品尝过“苦”,享受“甜”时,才更有滋味,只有品尝了人生五味,什么才更有意义。

《西游记》让我领悟到办成任何一件大事,都绝非易事唐僧师徒四人取经,经历了众多的险难,并非全是玄虚离奇的就拿我们的学习来说吧,我们经历的每一天又何尝没有困难呢?我们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到高中毕业考大学……又何尝仅仅是九九八十一难呢?

战胜困难的过程,就孕育了成功唐僧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是他们互相帮助,取长补短,才得以成功这又让我懂得了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的道理。

◆ 名著读后感500字

《西游记》时,都会有新的感觉、新的发现,也很想拥有孙悟空的勇敢机智和那七十二变,还有一根会变大变小的如意金箍棒。

伟大的吴承恩写出了那一个个惊心动魄的场面,最后都是化险为夷,为了取得最后的真经,师徒四人,踏遍河山,尝试了各种各样的艰辛和痛苦,最后终于取得了真经。《西游记》是一部拟事小说,作者将自己当成孙悟空,将比喻成唐三藏,毫无本领,比喻当时十分腐败,当官的人乱收老百姓的钱,使用勇敢机智的`孙悟空来保护他们,最后得到了胜利。我为作者吴承恩为祖国奉献自己,却无处可投的精神有所感动,也对当时的没本事的社会感到十分的不满,从《西游记》中也感到吴承恩在不断的坚持,正如孙悟空不断的和唐三藏去取经,永不言败。《西游记》中猪无能、沙和尚、孙悟空都是很有本事的人,去推翻当时黑暗的社会。

孙悟空大吃蟠桃,偷吃丹药,随后下凡去,玉帝得知后万分气愤,派十万天兵天将下凡捉拿孙悟空,孙悟空和杨戬大战几百场,不分胜负,最后太上老君偷袭孙悟空,将孙悟空抓了起来,孙悟空被雷击、砍头、用钉子打,用三味真火烧,却毫不动摇,太上老君把孙悟空放在炉中烧了七七四十九天,孙悟空十分勇敢,永不放弃,坚信自己一定能成功出去。七七四十九天后,孙悟空出来了,练成了火眼金睛。大闹天宫,最后被如来佛来压在了五指山下。过了五百年,唐三藏奉命去往西天取经,急需人才,才将他救了出来,一路上经历了好多难,终成正果。

孙悟空是一个所有人都很赞扬的人,他十分的自由,他勇敢机智,为保护师父,他不惜一切代价,这一点使我非常的喜欢,也非常的赞扬。为了事业,孙悟空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驾护航,师徒之间感情也非常的厚。唐三藏是唯一一个使人琢磨不透的人,他十分的怜悯他人,十分有爱心,一个作恶多端的人也要放走,岂不知坏蛋放走后被害的人将更多,这真是太有“慈爱心”了。

猪八戒总喜欢在背后说坏话,是一个口是心非的人物,十分贪生怕死。但他也是有特长,还能服从师父的命令。是西游记中不可缺少的重要人物之一。

沙和尚十分的忠诚,也有些傻傻的,任何东西都是他扛,任劳任怨,如老黄牛,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西游记》中给我最大感触的是孙悟空,他降妖除魔,坚持就是胜利,只要坚持就能成功。名著真不愧为名著,它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志士豪杰,为着人类的理想而共同奋斗。我也要从《西游记》中获取力量,争取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成为自己的骄傲!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夏天的夜晚,清风伴着明月,虫鸣声在耳边嘶喊着热闹。而我得心中也正热血澎湃,不能自已。因为在这个夏天我读了一本好书———《西游记》。我就一路跟着唐僧师徒翻山越岭,破荆斩棘。我在《西游记》在本书海中徜徉了整个暑假,其中有无穷的乐趣。

《西游记》中最大的主角要数孙悟空了,他大闹天宫,不惧神佛。又忠肝义胆,在被唐僧就出五行山后,他就对唐僧感恩戴德,虽然唐僧经常对他的很多言行举止不理解。但孙悟空依然尽心尽力保护照顾着唐僧。他收服了猪八戒,沙和尚为师弟;请观音菩萨降伏了小白龙;在白骨岭上三打白骨精,虽然被唐僧赶回来花果山,但在猪八戒的用计下,收服黄袍怪救出了唐僧和百花公主:路过平顶山又大战金角大王、银角大王;在车迟国与三大怪斗法;经过朱紫国降服金毛吼等等。我觉得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最大的英雄,他英勇无敌,又聪慧机灵。终于保护唐僧道了大雷音寺,取得了真经。

当然唐僧对取经的坚定执着,而且一片慈悲心肠,连扫地都怕伤了蝼蚁的性命。但他又过于迂腐呆板,有时看了不免生气。猪八戒应该算是《西游记》中最有趣的了。他好耍小聪明,却经常被悟空识破,因而总是闹笑话。但他也为取经事业献出了自己的力量,比如在八百里荆棘岭了,是他抖擞精神,挥耙开路。沙僧则是任劳任怨,默默奉献,不争功。总是做一些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唐僧师徒不同的性格本领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最主要的事他们对目标孜孜不倦的追求,他们走了十万八千里,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却始终没有放弃。我看了《西游记》后,觉得无论经历什么,只要不放弃,坚持不懈,有实现目标的勇气就能实现自己的目标。要相信路在自己的脚下!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大国五千年,中国四大名著尽人皆知。四大名著中,《西游记》最让人难忘。

《西游记》的作者是明代的吴承恩。他写的所有人物都栩栩如生。但我现在还记得的是《西游记》里那个聪明的孙悟空。

孙悟空是水帘洞土生土长的人,在神州奥莱战胜了郭华山。受观音菩萨开悟后,成为唐僧师徒,前往西天取经。一路走来,他在降魔除魔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也是我喜欢他的原因之一。孙悟空忠于师父。如果他发现了好吃的,他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而是主人。一路上他保护主人,斩杀恶魔,驱除恶魔。为了救师父,他不惜得罪天庭。凭借他的聪明才智,他与怪物们勾心斗角,最终成为怪物们害怕的对手。孙悟空充满了浩然正气。有一次,他来到一个很久不下雨的国家,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困难。为此,他和猪八戒来到天坛,造成天坛一片混乱。最后玉帝勉强答应在那个地方下雨。从那以后,那个国家的人们过着幸福的生活。

有时候,孙悟空和师父有点摩擦。但我觉得这一切最终都是唐的错。就因为孙悟空打死了一群强盗,唐僧就要求孙悟空离开,再也不要当他的徒弟。当时孙悟空不得不求师父收留他。但是唐僧太残忍了,孙悟空只能亲切地告别唐僧,独自回到郭华山。没有孙悟空,就没有人保护唐僧。不久,唐僧被妖怪抓走,猪八戒请孙悟空回来救师父。从此,师生关系越来越融洽,彼此间的摩擦也逐渐减少。

《西游记》是中国文化悠久历史中的一颗璀璨明珠。每当我读它的时候,我的心都很开心,很充实。同学们,能告诉我你们最喜欢的《西游记》角色是谁吗?

◆ 名著读后感500字

书籍,就像一场江南的雨,而梦想,就是昨天播种的种子。

————题记

时光飞逝。再不似窗外雨景,苍凉,令人伤悲。再不似恬淡的晨光,落红.流水.碎蝶,只觉红尘如梦。

也许,只似那一分秋色,漾着金波,荡漾在水面上。槐树的叶呀,早已闪烁金光。六年级,离我那样近,就像一叶小舟,载着梦想带我去远方。

蜕变的过程中,有一本一直陪伴我的书。若你问我,因何如此珍贵?因为它的作者与我有共同的梦想,同样的目标与同样的哲思。

书中所写的,是她们心底至纯的流露。她们手中的笔写出本真的抒怀,她们是浪漫主义和现代主义的主义者。

书中,郑田的作品让人叹为观止。她用自己独特的`思想来写苏青,范莱丽雅,紫式部和李清照。用同感去描述昭君远嫁时的苦楚。同时,她喜欢雨果,用雨果的笔风写《风笛之殇》《断简残章》《柏林的灰鸽》。

陈心怡更是文如其人,富有强烈的古典美。她用华丽的文笔给思维,文章结构填色。虽然文段辞藻华丽,却不知从哪透出一种淡雅脱俗的美感。

叶丹丹对文字的驾驭更是传神,就像司机驾驭骑车一般。她是写生活,写心情的能手,能把一切描画得细致入微:悲伤,能看哭你;快乐,就能让你也欢笑……

她们对文字的敏感程度已达最极,洞察捕捉卓绝的灵感更是高上加高。

若我问伊,这是为何,你可知?

我莞尔。生活中,一旦有了感触就该记录下来。像她们一样,让灵感来源于至纯的流露,让哲思来自于景物本真的抒怀。

那么,让我们在文字的世界里等待发芽!

◆ 名著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十分好看,一个个故事令我知道了科学家们的艰辛、勤奋,令我十分感动。其中我最难忘的人物,还是阿基米德和徐霞客了。

阿基米德是古希腊一位着名的学者,也对科学研究十分重视,一旦开始思索边难以自拔,以至于罗马士兵把刀架再阿基米德鼻尖时,他才发现了罗马士兵,这位爱科学胜过爱生命的科学家竟然说:“等一下杀我头,让我把这道几何定律证明完毕。”但罗马士兵不由分说便砍下了他的头,这是一个天才的遗憾,如果罗马士兵没有杀死他,他一定能给后人做出更多的贡献!阿基米德虽然早已牺牲了,但他的勤奋却被后人代代传颂。

徐霞客是明朝的一位地理学家,他从22岁开始便开始四处考察、旅行。他的好奇心十分强烈,在旅途中,他遇到高山,便一定要登上顶峰,遇见山洞,也一定要钻进去考察一番。而且他坚持每天写日记,把所见所闻记录下来。最能体现他不畏艰辛的还是他51岁时候的遭遇,当时约了三个同伴一起前行,可是没走多久,这三个同伴,一个吃不了苦回家了,一个途中不幸病死了,还有一个,竟然偷了他的钱财逃走了,但是,徐霞客在这样困难的环境下仍然坚持考察,无所畏惧。他那种不怕任何艰难险阻,向科学顶峰攀登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快来读读这本书吧!它会令你受益多多!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在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夏洛的网》了。

威尔伯是一只小猪。它住在朱克曼家的仓库里,和一群动物们无忧无虑地生活在一起。偶然的一天,小猪威尔伯认识了蜘蛛夏洛,他们成了好朋友。当威尔伯听说到自己未来的命运是被做成熏肉火腿时,威尔伯很难过。于是夏洛就想办法帮助它。

夏洛日日夜夜织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网上文字:“王牌猪”、“了不起”……小猪的主人认为出了奇迹。记者亲自参观了夏洛的网后,把这个惊人的消息登在了报纸上。威尔伯因此名声大噪。

赶集的日子到了,夏洛藏进了板条箱里和威尔伯一起去了集市。夏洛在集市上又织出了很多网上文字。当威尔伯获得名牌猪大奖和一个美好的未来时,夏洛的生命却走到了尽头。威尔伯承诺照顾它的子孙……

在作者的笔下,夏洛用一根又一根的蜘蛛丝织成了一张爱的大网,这网挽救了威尔伯的生命。但是人们谁也不知道一只小小的灰蜘蛛发挥了那么大的作用。

无论你有多么渺小,只要努力,就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这篇《名著读后感500字》范文堪称本文集中的典范,建议您仔细阅读,非常感谢!

◆ 名著读后感500字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值得我们学习。《国学经典》这本书正是中小学生国学启蒙的一本好书。

这本书分行节俭、强自信、讲智慧这三个单元,每个单元都由经典要义、故事、生活、实践和经典诵读四个部分组成。不仅有名家名言,还有贴近生活的人、事,以及一些脍炙人口的著作选读。其中如“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大家早已耳熟能详,还有的如“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艰辛”也在民间广为流传。这本书使国学之精华更接近人们平时的日常生活,让中小学生更容易理解,方便记忆,能把圣人之训用在实处。

读了这本书,不但让我懂得了一些做人的道理,行为的规范,更让我明白了要把这些道理应用在生活中。比如“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就是警示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勤俭节约,不要奢侈浪费。又如“恃人不如自恃也”,就是教育我们要从小努力学习,不断增长自己的知识才能,增强自己的独立性;漫长的人生道路上,我们不可能总是依靠父母和他人,而是应该自立自强。

《国学经典》这本书在扩大我们的'阅读量的同时,也在潜移默化地塑造着我们的思想、行为。,让优秀的国学经典始终伴随着我们健康成长,让我们以自己的实际行动传承博大精深的中华传统文化并使之发扬光大!

◆ 名著读后感500字

狼,你身上那与天俱来的优秀特质,离现代文明似乎是那么遥远。在草原不断沙化,冰山不断融化,莫名的瘟疫不断莫延的今天;在火山、海啸、泥石流、地震频发的灾难面前;在人类面对大自然的惩罚,显得如此渺小和无助的现实中,这些特质显得更为稀有和可贵。

阅读此书,将是我们这个时代享用不尽的关于狼图腾的精神盛宴。因为它的厚重,因为它的不可再现。因为任由蒙古铁骑和蒙古狼群纵横驰骋的游牧草原正在或者已经消失,所有那些有关狼的传说和故事正在从我们的记忆中退化,留给我们和后代的仅仅是一些道德诅咒和刻毒谩骂的文字符号。如果不是因为此书,狼一特别是蒙古的草原狼——这个中国古代图腾崇拜和自然进化的发动机,就会像某些宇宙的'暗物质一样,远离我们的地球和—,不过,我想这让我们自己去思考更好些吧。

书中说,错觉是人类认知世界的副产物,除非我们改变认知世界的方式,否则我们在生活中就可能存在错觉:

如果错觉是魔鬼,那也是我们心中的魔鬼。

我想解铃还须系铃人,书中对错觉的剖析,需要我们自己深入思考。我们要学会如何应对错觉的负面影响,尽量利用它的积极作用。一个成熟的人,贵在于对自己有清醒的认识。多去了解、回顾、分析自己的错觉有助于反省自己,多改进而快速成长。当然不是所有的错觉都是坏事,很多错觉给我们生活增添了乐趣,甚至美好、浪漫的色彩,对于这些,就让我们好好地将错就错吧?

◆ 名著读后感500字

暑假,刘老师借给我一本高尔基的《童年》。

”昏暗窄小的房子里,我的父亲摊手摊脚躺在地板上。他穿着一身白衣裳,光着脚,手指无力地打着弯儿。他快乐的眼睛紧紧地闭住了,成了两个黑洞;龇着牙咧着嘴,他像在吓唬我。母亲跪在他旁边,用那把我常常用来锯西瓜皮的小梳子,为父亲梳理着头发。母亲围着红色的围裙,粗里粗气地自言自语着,眼泪不停地从她肿大了的眼泡里流出来。外婆紧紧拉着我的手,她也在哭,浑身发抖,弄得我的手也抖起来。她把我推到父亲身边去,我不愿意去,我心里害怕!我从没见过这种阵势,有一种莫名奇妙的恐惧。我不明白外婆反复给我说的是什么意思:“快,跟爸爸告别吧,孩子,他还不到年纪,可是他死了,你再也别想见到他了,亲爱的'……”“

这就是高尔基的童年,悲惨的童年。家庭破碎了—父亲英年早逝,母亲改嫁,把高尔基丢在了外婆家。高尔基变成了缺少父爱母爱的可怜”孤儿“。相比之下,我要幸福的多。我拥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爸爸妈妈都很爱我,每天如同生活在蜜罐之中。

”外公一个箭步冲上来,推倒了外婆,把我抢了过去。我拼命地挣扎着,扯着他的红胡子,咬着他的胳膊。他嗷地一声狂叫,猛地把我往凳子上一摔,摔破了我的脸。“把他给我绑起来,打死他!”母亲脸色刷白,睛睛瞪得出了血:“爸爸,别打啊!交给我吧!”外公的痛打使我昏了过去。“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八十天环游地球》是一本充满冒险的书,其中的主人公叫福格先生。

福格先生镇定、聪明、有爱心、相信科学,故事是从福格先生和其他五位俱乐部会员打赌开始的,那些会员都不相信在八十天内可以环游地球,福格先生坚信可以实现。

福格先生带着仆人路路通从英国伦敦出发了,他们先后经过了苏伊士、孟买、加尔各答、香港、上海、横滨、旧金山、纽约、利物浦,最后回到了伦敦。他们一路上换乘了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遇到了各种各样的困难和危险,但是不管遇到什么困难,福格先生总是那么镇定,而且他从来不会因为要赶时间就放弃去帮助别人,一路上福格先生帮助了乞讨的女人、救了艾娥达和路路通的命,虽然他因此耽误了很多时间,但是福格先生每次都是毫不犹豫。在环游地球的路途上,福格先生花掉了很多钱,为了时间,也为了帮助别人,这些都证明了书中说的,福格先生打赌是为了荣誉,而不是金钱,但是如果赌输了,福格先生就要破产了。

故事的结局出人意料,由于侦探费克斯的捣乱,福格先生回到伦敦的时间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福格先生似乎输定了,我也很为福格先生感到惋惜,非常痛恨那个讨厌的'费克斯。但是,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向东环绕了地球一周,越过了二十四个时区,事实上,福格先生提前一天完成了环游地球,在最后一秒,福格先生回到了俱乐部,他赢了!

在敬佩福格先生的同时,我还知道了关于时区的知识,只不过还是不太懂,爸爸说,以后在地理课上会学到的。

◆ 名著读后感500字

晨星闪闪,欢迎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拂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葱茏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早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束缚战役成功后的第一个黎明的形貌。这一片生气希望勃勃的景象是有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本日的幸福生存。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存,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木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明白,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刚强的人! 晨星闪闪,欢迎黎明。 林间,群鸟争鸣,天将拂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葱茏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早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束缚战役成功后的第一个黎明的形貌。这一片生气希望勃勃的景象是有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本日的幸福生存。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存,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木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明白,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刚强的人!

这个寒假我读了第一本反动小说《红岩》,我一直是用敬畏的心态来读这本书。封面上的那两个打字“红岩”,似乎是用义士的鲜血染红的,一瞥见它们,我的.心就沸腾了。这本书讲述了重庆地下党和百姓党妥协的故事,成功塑造了华子良、许云峰、江姐、宋振中、成钢、成瑶、刘思扬、双枪老妇人等好汉抽象。小萝卜头宋振中照旧一个十来岁的小孩子,就参加了共产党,但是厥后全家都被杀光了。刘思扬出身豪门却参加共产党,这种热情为党的精神,值得各人学习。而最让人感动的就是江姐,她的抽象深深地树立在了我的心中。

在渣滓洞中,无论鞭笞棒打,无论竹刺针扎,无论“十指连心”,她都咬紧牙关,终以浅笑面临着各人,明净的蓝色旗袍上不沾一点浮沉,似乎告诉各人:咬紧牙关,不要泄漏机密,相信党总是会成功的。她总是毅然地说:毒刑鞭挞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做的。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三四

晨星闪闪,欢迎黎明。林间,群鸟争鸣,天将拂晓。 东方的地平线上,渐渐透出一派红光,闪烁在葱茏的嘉陵江,湛蓝的天空,万里无云,绚丽的早霞,放射出万道光芒。”这是束缚战役成功后的第一个黎明的形貌。这一片生气希望勃勃的景象是有数位战士用鲜血换来的,血染红岩,才有本日的幸福生存。幸福的日子容易使人忘记了什么叫英勇、坚贞。安逸的生存,美好的享受,使人淡忘了血与火的历史,也使人麻木了精神。我要感谢《红岩》,它为我树立了榜样,它使我对人生价值有了崭新的明白,它将促使我成为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英勇刚强的人!

怀着—股汹涌的屏蔽内容读完了全书,轻轻合上,望着“林海雪原”四个字,似乎是由炽热的血所凝成的,渲染封面上的皑皑白雪,显得越发地艳,越发红了。在那上面,我好像看到了一位位亲切和蔼的束缚军战士,为着自己的抱负,更为着故国的伟大奇迹——屏蔽内容奇迹,在深山老林中奋斗的身影。此时的雪似乎已同他们的笑颜与灵魂,融为圣洁的一体。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大卫·科波菲尔是一个痛苦的孩子。他的父亲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他的母亲无法支持整个家庭,所以他不得不在大卫8岁时结婚。起初,大卫的继父对大卫很好,知道他继父的妹妹出现了,他暴露了他最初凶猛和贪婪的面孔。他们的兄弟姐妹折磨大卫,折磨大卫的母亲去世。在此期间,由于他善良而简单的老保姆。大卫逃脱了继父的魔手。

大卫在继父家的日子可谓苦不堪言。但他坚持了下来。为什么呢?因为他母亲爱他,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听话,他母亲会受苦的。因为他身边有一个仆人一直爱着他。因为他知道,如果他不忍心,他就会大谋大策。

之后,他被继父送到了一所可以称为人间地狱的寄宿学校。他每天都在受苦。大卫终于忍不住折磨,逃跑了。

大卫去了他好心的阿姨身边,被阿姨送进了一所好学校,接受了良好的'教育,从此大卫的好日子来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首先感叹的是大卫的坚持、奋发向上、艰苦奋斗的精神。如果一个人能在逆境中成长,那就更有价值了,如果一个人能在逆境中取得自己的成就。大卫就是这样一个人。整本书的另一个表达中心是善良。有大伟在困难之后,依然保持着善良,乐于助人。我一直在想大卫善良的老保姆。有些阿姨虽然看似严肃,却有菩萨般的心肠。正是他们的善良,像一盏指明灯,照亮了读者的心。

事实上,大卫很高兴。他终于得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只要你坚持下去,你就能成功。只要善良就能被爱。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可能小说被看来是用来消遣和打发时间的,曾经一度我看到的层面也是这样。直到听到老舍说的:“读小说是讲人生经验的,我们读小说,才会明白人间,才会知道处身涉世的道理”。对这句话的理解可能时间会慢慢地给每一个人答案吧。读类似于大卫科波菲尔这么厚的小说还是在有暑假的日子读过的(是啊我是在怀念暑假,同时也过了一段实则没有暑假却感觉是有着暑假的日子)。不用急着在什么规定的时间把什么看完,不像看电视看电影一样会有那种很直接设定好的植入感。而这种植入感虽然可以通过切换就可以短暂的消除掉。读小说会慢慢通过文字及自己的想象:在什么样的地方,有些什么样的`人,发生着一些什么样的事情。当放下小说时,故事短暂地停下来了,当你再翻开接上之前的故事的时候,不会有追剧的急迫感,因为所有的节奏全由自己去设定。

有时在想人生追寻的是什么?是两种东西吧:一个是填补空缺,另一个是被治愈。谈不上自己被治愈,但却能通过故事里人物的心被爱、善良、友好、执着、隐忍和正直等而得到治愈,我想这种治愈是互通的,多重的治愈吧。

大卫那颗未经磨练的心在艾妮丝高贵的心面前敬而远之。直至经过世事变迁,那颗心得到了磨练,而艾妮丝就像一颗星星一样一直伴在大卫身边。大卫这个颠沛流离的小男孩内心的空缺我想得到了填补,被磨练的心也得到了治愈。一切人物在都通过一生围绕着一个圆心从一个点开始经历弯曲磨练最终又回到了这个点,有了一个明朗的着落。

◆ 名著读后感500字

寒假时我读了《大卫·科波菲尔》。这本书带给我了许多的启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他让我真正懂得了世界和人性。

《大卫·科波菲尔》是19世纪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大师狄更斯的一部代表作。在这部具有强烈的自传色彩的小说里,狄更斯借用“小大卫自身的历史和经验”,从不少方面回顾和总结了自己的生活道路,反映了他的`人生哲学和道德理想。

文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虽然米考伯先生非常贫困,但他有着一颗善良而公正的心。在后来看到威克菲尔先生的助手尤利亚在他病重的时候抓住他的弱点,加以利用,以牢牢地控制了威克菲尔先生,他毅然站出来,揭露尤利亚的卑鄙罪行,使他入狱,使威克菲尔先生摆脱了重荷,从而渐渐走向健康。

人物的形象上,作者倾注了他几乎是全部的心血。不论是他孩提时代所受到的磨难和痛苦,还是他长大后的奋斗过程,都展现了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在那个社会中寻找生路的历程。作者始终认为,处于受压迫地位的普通人,其道德情操远胜于那些统治者、压迫者。因此小说中许多普通人尽管贫苦,但是怀有一颗善良美好的心灵,这是任何财富都不能取代的。

全文还透露着狄更斯的道德观——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因为狄更斯希望以这样的道德观改造社会,消除人间罪恶。因此文中的人物最终也“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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